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8日电 民政部2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引导文明祭扫,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
为做好201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宣传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民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秩序。首先要强化安全意识,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必要时可采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认真排查消除用电用火隐患,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其次要确保群众祭扫有序,增开祭扫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扫专车,或在公交、地铁站点安排接驳车辆。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在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树立移风易俗、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一是引导文明祭扫,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二是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海葬、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要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把惠民殡葬政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巩固政策成果。要认真梳理惠民殡葬政策在资金筹措监管、受益资格确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争取提标增项扩面。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三是发挥综合效益。倡导群众厉行节约、文明治丧的催化剂,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的助推器。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一是积极运用媒体。要认真研究殡葬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尽可能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二是要主动联系新闻单位,提供宣传线索和素材,主动发声。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及时反馈。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大力宣传殡葬改革。。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以次充好、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探索吸收民营殡葬服务组织参与行风建设活动,共同维护殡葬服务市场公平秩序。
通知最后明确,各地要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和做好相关工作。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4月4日至6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各观察点数据,每天下午3:00前上报《2013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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